一、项目编号:JSHR******
二、项目名称:******学院校园生活垃圾、化粪池清运服务项目
三、中标(成交)信息
供******有限公司
******街道金色家园小区A5栋二单元406室
中标(成交)金额:106000.00元(大写:壹拾万零陆仟圆整)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服务类 |
名称:******学院校园生活垃圾、化粪池清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:学生公寓、教学区、办公区、周转房、专家楼、理论楼、院系楼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各区域合计大小化粪池35口的清运。 ******学校指定垃圾中转点,中标方严格按垃圾分类要求进行清运(结合可回收垃圾机、有害垃圾机投放情况),按约定定点按时清运垃圾,保证垃圾日产日清(一般上午8:00前1次,下午14:00前1次),不能积压,垃圾中转点垃圾不外溢。抽吸、清理化粪池井内粪渣、杂物、沙石等垃圾,并将清出的垃圾清运至校外。清理后的化粪池和检查井内无堵塞、无沉积物、无漂浮物,确保排污管道畅通。 服务时间:******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满意度考核,综合满意度必须达到85%以上(含85%),且无安全事件后再续签第二年合同。如考核不合格或因政府对本项目有新的安排,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合同,服务终止。 服务标准:符合《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如标准更新则按照最新的标准执行。 |
五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。
六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******有限公司提出质疑(异议),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和园小区17栋3303室,联系方式:******。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。
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2、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3、被质疑人名称;
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
7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
八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 ******学院
地 址:安徽省宿州市东二铺学府大道1606号
联系方式:赵老师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(如有)
名 ******有限公司
地 址:宿州市胜利西路和园小区17栋3303室
联系方式:胥工******